尊敬的陈晓梅委员:
您提出的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3号提案《关于改善城区乱停乱放现象的提案》收悉,我局已会同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局等相关单位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政务中心、农贸市场等地增加公共停车位的建议
已采纳。2024年,四川省睿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已在政务中心西侧广场规划并施划了停车位,可容纳65辆汽车停放。目前城区共有农贸市场5个,其中,第三安置点农贸市场与武警小区农贸市场周边已设置公共停车位;柑橘园农贸市场、滨江路农贸市场及北街农贸市场(暂未投入使用)均配套建设了智慧立体停车设施,并安装了相应标识标牌,可满足停车需求。接下来,我局将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综合执法局紧密协作,进一步强化停车管理工作。
二、关于建立住宅小区车位销售租赁指导价机制的建议
未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若地下车位产权归属开发商,则开发商有权定价收费;若产权属业主共有,则收费需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未纳入政府定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后续我局将强化与开发商的沟通,确保停车定价及月租费处于合理水平,并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加大对停车费用公示的监管力度。
三、关于沿街划定两轮电动车停车位并加强违停管理的建议
已采纳。目前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在具备条件的沿街区域施划两轮电动车专用停车位,并明确禁止其占用机动车停车位,自今年4月以来,已处罚违规停放两轮电动车2600余起,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警示教育,违规车主需至车管所参加学习并签署承诺书。今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继续加强对违规停车的管理和处罚,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此外,我局今年牵头开展了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建设规划工作,目前正处于询价阶段,预计9月形成初步成果,届时我局将重点关注县城停车现状评估中反映的问题与缺口,并在城市更新建设规划中制定针对性措施。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并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江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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