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强委员:
您提出的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6号提案《关于排除高空坠物抛物风险,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提案》收悉,我局已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教育。联合江安镇,组织社区和物业公司在金盾公寓、大世界花园、银都广场、步行街等小区及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并在电梯广告中播放高空坠物、抛物的严重后果,以此引导居民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坚决杜绝高空抛物行为。组织物业人员参加高空安全管理培训,确保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同时督促物业公司定期排查外墙瓷砖、空调外机等设施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隐患,立即设置醒目安全标语,与居民携手共筑高空安全屏障。
(二)开展防治工作。组织各社区网格员、物业人员,对辖区内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定期安全隐患排查。已排查6个重点社区,覆盖120余个小区,重点关注空调外机架、花盆架、广告牌等牢固情况及公共区域上方易坠落物。发现类似金盾公寓外墙砖脱落等坠落风险情形立即协调相关责任人设置警示标识、搭建防护棚、加固、移除等方式进行应急处置。同步推进“平安智慧小区”试点,在中明・城南春天小区各部位安装电子监控,并在重点部位加装变焦枪击红外线,可对高空抛物进行抓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县老城区住宅小区由于建筑年代久远,外墙瓷砖、空调支架等设施老化,高空坠物风险尤为突出。但有维修基金小区居民因“分摊比例争议”“资金使用透明度担忧”等原因不愿动用维修基金,加之“三无小区”普遍存在,大多未建立维修基金,需业主自筹时,因产权分散、租户占比高等原因,居民分摊意愿低,筹集维修资金难度极大,整体推进效果不理想。
三、下一步举措
(一)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县级层面建立住建、综合执法、应急及属地政府联动机制,常态化排查整治建筑外立面安全隐患,社区网格员定期巡查10年以上老旧住宅,建立详细隐患台账。物业服务公司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隐患立即设置警示围挡、临时防护网等应急措施,协助申请维修基金,公示维修费用;业委会和居民可参与监督维修。
(二)明确权责关系。有物业并已缴纳维修资金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向我局申请启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有物业但未缴纳维修资金的,由我局牵头组织、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召集全体业主筹集维修资金后进行维修;无物业但已缴纳维修资金的,由属地政府和社区牵头,组织业主委员会申请启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无物业且未缴纳维修基金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政府及社区牵头,引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召集全体业主筹集房屋维修资金后再对房屋进行维修。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业主自筹资金。对未缴存维修基金的小区,允许分期补缴(如安徽马鞍山按房价1%分5年缴纳,首年补缴享政府补贴20%),建立“维修资金分摊计算器”,按房屋面积、楼层高度(高层多分摊10%—20%)。二是公共收益抵扣。利用小区广告位、充电桩等收益的50%定向用于外墙维修(如广州天河区棠下街道年增收超80万元)。三是商业保险托底。试点“公共区域安全险”“高空坠物综合险”,保费由政府补贴30%,业主承担60%、商户共担10%(如上海虹口区每户年缴50元,最高赔付50万元/次)。
(四)分类开展隐患整治。按照“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分步实施,优先整治毗邻城市街道、有物业且缴纳维修基金的小区;对“三无小区”且无维修基金的,选取2-3个群众基础好的小区试点,通过补缴维修基金或商业保险托底等方式推进,成熟后全面推广。
(五)加强宣传引导。一是运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展示外墙砖脱落、高空抛物的风险及危害,通过“以案说法”让业主明确法律责任,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与责任意识。二是建立物业安全常态化宣传机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培训,提升其识别和防范安全隐患与重大风险的能力。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并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江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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