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律界:
你们提出的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60号提案《关于以优化物业管理为切口,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建议》收悉,我局已会同江安镇等相关单位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以党支部为统揽的物业机构,打造红色物业的建议
已采纳。截至目前,江安县由社区指导组建成立的小区党支部共55个,但由于缺乏激励机制等原因,党支部指导参与小区治理、矛盾纠纷调解等相关工作开展不理想,基于此我局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强化党建指导力量。2024年12月,按照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工作要求,我局牵头协调相关包保单位向84个物业小区派驻了党建指导员,加强党建指导,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积极打造“红色物业”。自2022年起,泓瑞物业公司(武警小区)与幸雅物业公司(丽雅·九里长江)已在我局指导下成功获评宜宾市“红色物业”三星级企业。当前,我们正全力指导创和物业公司(滨江丽景)参评宜宾市2025年“红色物业”星级企业,旨在通过树立标杆、示范引领,全面提升县域物业服务质量。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责。经与江安镇会商,已赋予小区党支部统揽小区治理全局的职责,其核心作用体现在监督业委会工作、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调解矛盾纠纷及审核公共收益使用等多个方面,确保党的领导深入小区治理的各个环节。
二、关于完善四大机制,打造规范物业的建议
已采纳。一是我局已会同江安镇、社区指导小区召开首届业主大会,完善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小区管理规约,贯彻落实小区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自治原则。二是着力完善物业纠纷调解制度。重点指导小区业委会调解小组认真履职,形成“小区业委会+社区+镇人民政府+物业协会+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分级调解制度,用心用情化解纠纷。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和完善小区信息公开制度,督促小区及时公布停车费、电梯内广告等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做到服务内容与收支标准透明。四是加大执法力度,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解决物业小区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效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升级。目前,我局会同江安镇正在开展物业小区全覆盖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发现违法线索的依法处理,后续将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8个小区(包含美景家园)的公共收益管理情况进行审查。
三、关于优化五大服务,打造温馨物业的建议
已采纳。围绕“红乐党员+康乐老年健康+食乐便民+娱乐+儿乐”五大服务,我局已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是指导物业公司、小区业主中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小区各项服务;二是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积极倡导并鼓励具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养老、托育、餐饮、家政等领域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进“物业服务+生活服务”的创新模式,泓瑞物业公司、雅美居物业公司已向所服务的16个小区业主提供专有部分免费维修人工服务。
四、关于组建国有平台公司,打造品牌物业的建议
已采纳。我局积极借鉴“1451”等优秀物业治理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探索建立国有物业公司兜底服务体系。计划向县政府请示,由国资公司成立国有物业公司,优先在条件成熟的小区接管或合作,以高标准打造“红色物业”示范点,树立服务典范,并负责无物业老旧小区及弃管小区的物业服务兜底工作。初期可采用“基础服务+政府补贴”模式,逐步引导居民形成付费购买服务意识,实现可持续运营,突出公益属性,保本微利。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并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江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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