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江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否继续?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江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否继续?
| 标 题: | 江安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2025年第3号) | ||||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5-08019 | 成文日期: | 2025-12-15 | ||
| 文 号: | (2025年第3号)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
| 文件种类: | 公告 | 公开属性: | 法定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图片版: | 下载 | 文字版: | 下载 | ||
江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5年第3号)
因江安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范围扩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拟将江安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调整为江安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并启动报征工作,该批次涉及阳春镇土红社区村二组等4个村7个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拟征收江安县阳春镇土红社区村二组、五组部分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江安县阳春镇白塔社区村八组、十组部分集体土地;
(三)拟征收江安县阳春镇长乐社区村覃家坝组部分集体土地;
(四)拟征收江安县阳春镇乱石社区村乱石山组、兴龙咀组部分集体土地。
征地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征地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江安经开区琦丰路(北段)、化二路、化三路建设项目。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征拆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竹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阳春镇政府等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属人配合调查。
四、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县市场监管局、江安税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江安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阳春镇政府等单位依法暂停受理、审批征收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房屋新改扩建、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户口迁移分户、环保、种养殖业等有关手续。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对抢种、抢栽、抢建部分依法不予补偿。
(三)本公告从2025年2月8日起发布,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20日。
江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市政府工作部门
其他网站
江安县人民政府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单位: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1-2622735
蜀ICP备06003811号-1 网站标识码:5115230003
川公网安备 51152302000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