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江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否继续?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江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否继续?
| 标 题: | 部门解读《江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禁火令》 | ||
|---|---|---|---|
| 解读机构: | 江安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25 |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形式: | 文字 |
| 信息来源: | 江安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 | 应急管理 |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江安县的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两大工程和林竹产业实施建设十多年以来,我县的森林面积已达到了50.56万余亩。由于森林面积增加,加之近年来的极端天气频发、异常,林区野外违规用火时有发生、扑火手段“原始落后”、扑火工具单一等原因,森林防火形势日益严峻。为进一步保护好我县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保障林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率,很有必要由县政府发布防火禁火令,以告知全县人民群众,引起群众的高度重视。
二、制定的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三、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
起草单位书面征求了14个镇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意见,均无意见。
2023年12月4日—12月11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未收到建议意见。
四、主要内容
《江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禁火令》内容为:明确森林防火期、划定森林防火区、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强化宣传教育、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九个方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市政府工作部门
其他网站
江安县人民政府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单位: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1-2622735
蜀ICP备06003811号-1 网站标识码:5115230003
川公网安备 51152302000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