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江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否继续?

中央人民政府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 宜宾市人民政府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统一用户登录
江安县人民政府
  • 首页
  • 信息发布
  • 政务服务
  • 公众参与
  • 走进江安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江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否继续?

  • 新闻中心
  • 信息发布
  • 政务服务
  • 公众参与
  • 走进江安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互联网+督查

安全生产举报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文件库>>政策解读
标  题: 部门解读《江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禁火令》
解读机构: 江安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1-25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形式: 文字
信息来源: 江安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词: 应急管理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江安县的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两大工程和林竹产业实施建设十多年以来,我县的森林面积已达到了50.56万余亩。由于森林面积增加,加之近年来的极端天气频发、异常,林区野外违规用火时有发生、扑火手段“原始落后”、扑火工具单一等原因,森林防火形势日益严峻。为进一步保护好我县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保障林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率,很有必要由县政府发布防火禁火令,以告知全县人民群众,引起群众的高度重视。

二、制定的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三、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

起草单位书面征求了14个镇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意见,均无意见。

2023年12月4日—12月11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未收到建议意见。

四、主要内容

《江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禁火令》内容为:明确森林防火期、划定森林防火区、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强化宣传教育、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九个方面。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件

江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禁火令

地市州政府网站

  • 成都市
  • 宜宾市
  • 攀枝花市
  • 自贡市
  • 泸州市
  • 德阳市
  • 绵阳市
  • 广元市
  • 遂宁市
  • 内江市
  • 乐山市
  • 南充市
  • 广安市
  • 达州市
  • 巴中市
  • 雅安市
  • 眉山市
  • 资阳市
  • 阿坝州
  • 甘孜州
  • 凉山州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林业和竹业局
  • 市公安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市审计局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水利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卫健委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财政局
  • 市国资委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科技局
  • 市教育体育局
  • 市商务局
  • 市民政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统计局

区县政府网站

  • 三江新区
  • 屏山县
  • 兴文县
  • 珙县
  • 筠连县
  • 高县
  • 长宁县
  • 南溪区
  • 叙州区
  • 翠屏区

其他网站

  • 江安融媒

江安县人民政府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单位: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1-2622735

蜀ICP备06003811号-1 网站标识码:5115230003川公网安备 51152302000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