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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统计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6-03-30 来源:江安县统计局


2025年以来,江安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紧扣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核心任务,扎实推进统计领域法治建设,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思想引领,压实依法治统政治责任。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重要文件8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深化警示教育。将统计法治教育纳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1次,组织召开全县统计法治与警示教育大会2场,通报典型统计违法案件,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引导全县上下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三是弘扬职业精神。强化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抓好统计队伍培训,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统计局党组会、支部会、职工会及各类培训会学习内容,全年共开展学法15次,着力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健全制度机制,着力构建长效常治格局。一是完善责任体系。严格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党政同责”,健全完善《江安县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江安县统计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制定《江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江安县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系统性构建从上到下、层层负责、紧密配合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体系。二是强化监督协同。深化落实《江安县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责任分工方案》,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深度贯通融合,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方面高效协作。三是完善监管机制。严格按照数据质量管控要求及各专业数据质量管控方案,加强各行业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实现统计事前、报表事中、数据事后全链条管控,构建覆盖全面、基础扎实、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

(三)强化执法震慑,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一是统计执法力量不断壮大。2025年新增1人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已具备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资格,执法力量建设持续推进。二是严格执法检查。2025年10月首次独立组织开展县级统计执法检查,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7家机关事业单位和10家“四上”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企业数据填报规范性显著提高。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进行组织处理,坚决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统计数据的公信力。

(四)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巩固统计工作根基。一是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持续督促指导各镇统计站和“四上”企业统计站规范运作,重点抓好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建立、管理和留存工作,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安装率达100%,实现“数出有据、有据可查”。二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稳定统计岗位人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全年举办各类统计业务培训15场次,参训超900人次。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一是开展集中普法。借助“12・4”国家宪法日、“9・20”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二是精准靶向普法。借助实地走访指导企业和召开统计业务培训会等时机,针对企业统计人员、基层干部解读统计法定义务、数据报送要求,提升普法针对性。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在宜宾统计、多彩江安等新媒体平台投稿统计普法宣传作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基础尚不牢固。部分统计调查对象仍存在基础资料不完整,台账登记不规范、数据溯源性差等问题,导致统计上报数据与真实数据存在错位,源头数据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统计法治精细化要求。

(二)统计队伍建设仍显不足。专业培训的覆盖面不广、针对性不强,队伍整体业务水平与新形势下统计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部分统计人员对统计制度、指标口径掌握不深,数据审核与分析能力偏弱。

(三)统计法治宣传尚需加强。目前普法形式仍以会议、宣讲为主,缺乏针对不同对象的生动化、案例化宣传手段。面向企业的普法覆盖面不足、渗透力不强,部分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了解不深、依法统计意识薄弱,常态化、分层次的普法机制尚未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在深化依法治统上持续用力。持续将统计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领导干部学习教育重要内容。聚焦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三类重点人群”,开展分众化、精准化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强化统计监督结果在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中的运用。

(二)在夯实数据根基上精准发力。持续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全覆盖,加强台账数据的审核与应用。建立健全“日常检查+专项核查+‘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实现常态化、全覆盖规上企业数据质量核查,加强对数据异常波动企业的实地指导和预警,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增强动力。实施基层统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通过集中培训、线上学习、实地指导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法治素养。

(四)在强化监督执法上持续加压。健全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的发现、移交与查处机制,对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典型案件的公开通报与曝光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与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江安县统计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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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江安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紧扣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核心任务,扎实推进统计领域法治建设,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思想引领,压实依法治统政治责任。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重要文件8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深化警示教育。将统计法治教育纳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1次,组织召开全县统计法治与警示教育大会2场,通报典型统计违法案件,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引导全县上下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三是弘扬职业精神。强化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抓好统计队伍培训,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统计局党组会、支部会、职工会及各类培训会学习内容,全年共开展学法15次,着力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健全制度机制,着力构建长效常治格局。一是完善责任体系。严格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党政同责”,健全完善《江安县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江安县统计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制定《江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江安县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系统性构建从上到下、层层负责、紧密配合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体系。二是强化监督协同。深化落实《江安县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责任分工方案》,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深度贯通融合,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方面高效协作。三是完善监管机制。严格按照数据质量管控要求及各专业数据质量管控方案,加强各行业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实现统计事前、报表事中、数据事后全链条管控,构建覆盖全面、基础扎实、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

(三)强化执法震慑,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一是统计执法力量不断壮大。2025年新增1人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已具备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资格,执法力量建设持续推进。二是严格执法检查。2025年10月首次独立组织开展县级统计执法检查,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7家机关事业单位和10家“四上”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企业数据填报规范性显著提高。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进行组织处理,坚决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统计数据的公信力。

(四)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巩固统计工作根基。一是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持续督促指导各镇统计站和“四上”企业统计站规范运作,重点抓好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建立、管理和留存工作,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安装率达100%,实现“数出有据、有据可查”。二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稳定统计岗位人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全年举办各类统计业务培训15场次,参训超900人次。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一是开展集中普法。借助“12・4”国家宪法日、“9・20”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二是精准靶向普法。借助实地走访指导企业和召开统计业务培训会等时机,针对企业统计人员、基层干部解读统计法定义务、数据报送要求,提升普法针对性。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在宜宾统计、多彩江安等新媒体平台投稿统计普法宣传作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基础尚不牢固。部分统计调查对象仍存在基础资料不完整,台账登记不规范、数据溯源性差等问题,导致统计上报数据与真实数据存在错位,源头数据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统计法治精细化要求。

(二)统计队伍建设仍显不足。专业培训的覆盖面不广、针对性不强,队伍整体业务水平与新形势下统计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部分统计人员对统计制度、指标口径掌握不深,数据审核与分析能力偏弱。

(三)统计法治宣传尚需加强。目前普法形式仍以会议、宣讲为主,缺乏针对不同对象的生动化、案例化宣传手段。面向企业的普法覆盖面不足、渗透力不强,部分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了解不深、依法统计意识薄弱,常态化、分层次的普法机制尚未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在深化依法治统上持续用力。持续将统计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领导干部学习教育重要内容。聚焦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三类重点人群”,开展分众化、精准化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强化统计监督结果在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中的运用。

(二)在夯实数据根基上精准发力。持续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全覆盖,加强台账数据的审核与应用。建立健全“日常检查+专项核查+‘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实现常态化、全覆盖规上企业数据质量核查,加强对数据异常波动企业的实地指导和预警,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增强动力。实施基层统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通过集中培训、线上学习、实地指导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法治素养。

(四)在强化监督执法上持续加压。健全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的发现、移交与查处机制,对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典型案件的公开通报与曝光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与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江安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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