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经济、商务、科技工作特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使信息工作与业务工作两不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努力为经济、商务、科技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大力指导下,我局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完善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程。
(一)完善机构,落实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局的顺利实施,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更新、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主要领导管、分管领导抓、专门股室和人员承办的四级责任体系,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一是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建立了局信息公开规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完善了政务公开审核、公示等配套制度,政务公开体系基本形成。优化了政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职责、考评考核、责任追究等流程,保证政务公开规范运行。二是创新方式,保障公开。一方面在继续沿用公示栏、公告牌、办事指南、信息手册、会议等公开方式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便民热线,完善经济和商务信箱等公开渠道。另一方面大力推进网上公开,进一步完善网站,使网站逐步成为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三是严格审查,全面公开。明确专人对所要公开信息的内容、类别、形式、时限、范围、审核程序、责任者等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一方面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普遍关注和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动态公开、实施结果及时公开。二方面保证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再者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公开内容,主动将本单位的便民措施、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查处结果等进行了公开,始终把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
(三)及时更新,做好维护。按照要求,我局安排专人对局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事流程、重要文件、新闻信息等公开信息的变化根据实际调整及时进行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发布,并做到时常更新。
(二)深化主动公开的内容。凡本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依法及时主动公开,2016年通过外网和党政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概况、主要职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服务承诺、办事指南、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等。其中:概况信息1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0条;计划总结2条,工作动态信息108条,人事信息3条,财政信息2条,联合执法信息8条,其他信息1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6年度未收到社会公众、企业和其他组织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和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相应设施设备配备还不够完善。
(二)由于单位存在人少事多的实际困难,政府信息公开的稳定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一)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相应设施设备。
(二)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努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重点把握好“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根本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探索、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常态运行目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抓住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强化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中涉及民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江安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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