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安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和《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宜公开办〔2017〕3号)要求,江安县公安局2016年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形成《江安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在江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bja.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江安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竹都大道西段,邮编:644200,联系电话:0831-2622071)。 一、概述 2016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办公室的大力指导下,我局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完善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程。 (一)明确目标,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经办民警积极认真参加县上组织的相关培训,熟练掌握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为完成县局政务公开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实现政务信息全面公开。一是严格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全面公开涉及公安工作的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处罚项目信息和行政权力清单。二是稳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16〕160号)文件要求,在增设的“五公开”专栏和“政策解读”专栏,按期报送相关信息。 (三)拓宽渠道,全面加强政府信息报送。一是发动各警务单位内勤民警参与政府信息写作,实行全员报送制度,由责任单位专人负责顶底上报政务信息,形成全员参与政府信息工作的良好局面。二是结合县局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信息报送考核办法,实行年终评比制度,与年终评优表彰挂钩。 (四)强化督查,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根据考核办法,每月进行打分,年底取每月平均成绩为年终考核成绩,以此督促各警务单位每月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主动、进展不迅速、效果不明显的警务单位予以通报,今年以来参加县上业务培训会1次、县局组织召开交账会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240余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通过官方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90余条,通过官方政务微信发布信息290余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警务单位主动开展工作意识不够,工作被动应付;部分警务单位对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理解不够透彻;。 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帮助下重点把握好“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根本要求,不断加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强化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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