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安县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江安县农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2017〕—17)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江安县农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1—2622295)。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县农业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财务室提供经费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我局指定由局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奖惩制度。在确保完成全年信息发布任务的同时,狠抓信息报送的质量和信息发布的时效,严格遵循“拟稿→单位负责人审核→局办编辑、审核→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发文”的流程,认真梳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内容,依法依规对拟公开政务信息进行审查确认,确保政务信息安全,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完善了《江安县农业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保密审查制度》、《江安县农业局依申请公开制度》、《江安县农业局岗位责任制度》、《江安县农业局首问责任制度》、《江安县农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江安县农业局办事公开制度》等,并做好台账记录,做到办事有制度,操作有规程,检查有标准,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四是加强新旧网站衔接工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改版,农业局派专人参加集中培训,并积极更新新网站,做好新旧网站衔接工作。
五是加强经费保障。农业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公正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对平时工作需要经费的从不推诿,均从办公经费中支出。
二、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涉及农业方面的动态信息、政府文件、财政信息公开。对全年正在进行的项目建设进行公开,让民众及时知晓。
三、重点工作的实施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农业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249条,今年新增的信息1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一些农业企业、合作社、农业大户和农民来单位索要有关政策文件,我局都免费提供,不存在收费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公开信息,没有出现任何保密违规情况。
(六)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2016年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七)深化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对全年正在进行的项目建设进行公开,让民众及时知晓。
(八)深化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市民热线办理答复及时准确、上网信息安全,着力提高政府网站办事服务能力。
(九)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加强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
四、载体建设规范到位
按照《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建设指南》和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八统一”工作要求,江安县农业局积极深化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市民热线办理答复及时准确、上网信息安全,着力提高政府网站办事服务能力。
江安县农业局的门户网站——“江安农业信息网”和“江安县农业局”运行顺畅,本单位各部门工作实施情况均可以在网上进行查阅,同时各乡镇农业特色也有展示,展现出江安农业特色。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进一步强化工作,明确各业务处站的职责,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在对制度和规定的学习理解上存有偏差,还不能灵活运用相关制度较好地应对实际工作;并且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尚未理解到位,有一定的畏烦情绪。二是公开信息的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策文件已全部公开,但是农民一般需要农业技术方面的资料,而这些又不是我们仅能用书面资料提供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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