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江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超、王涛两人见义勇为公民称号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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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8702672/2023-08754 | 成文日期 | 2023-11-28 |
| 文 号 | 江府发〔2023〕8号 | 发布机构 | 江安县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决定 | ||
各镇人民政府,江安经开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
2023年4月15日16时,我县阳春镇云丰村村民王超、王涛途经云丰村安乐河边时听闻有人呼救,赶到河边发现两名小孩落水,情势十分紧急,兄弟俩当即决定下河救人,最终成功将两名小孩安全救上岸,并等救护车到来后才悄然离开。
王超、王涛两人不顾个人安危,用实际行动拯救年轻生命,是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的楷模。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和社会正气,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相关规定,县政府决定授予王超、王涛两人“见义勇为公民”称号。
希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学习他们的见义勇为行为和临危不惧、奋不顾身的精神,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平安江安建设作出贡献。
江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主办单位: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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